保定列举网 > 商务服务 > 法律咨询 > 设立一家分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规定的
保定
[切换城市]

设立一家分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是怎样规定的

更新时间:2019-12-21 15:37:09 浏览次数:160次
区域: 保定 > 南市
类别:商业纠纷咨询
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水晶国际大厦
苏律师 幺九九 散散散二 散零二思
我团队对商事、公司法、行政法、劳动法案件有详尽的研究和实践
在实践中遇到了相关问题可lian系我

《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
  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
  (一)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;
  (二)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  (三)营业场所使用证明;
  (四)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;
  (五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  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,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 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。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,持分公司的《营业执照》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。

上述回答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吗?
苏律师 幺九九 散散散二 散零二思
我团队对商事、公司法、行政法、劳动法案件有详尽的研究和实践
在实践中遇到了相关问题可lian系我
保定法律咨询相关信息
注册时间:2019年12月11日
UID:665052
---------- 认证信息 ----------
手机已认证
查看用户主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