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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基金管理公司备案 基金公司二次备案

更新时间:2016-07-26 13:32:39 浏览次数:183次
区域: 保定 > 高碑店
类别:税务顾问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四号楼716室
全国基金管理公司备案 基金公司二次备案 董经理 135.224.65561 审批基金管理人备案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备案
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董经理 135.224.65561 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法律意见书的出具

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几个刚性规定如下:

1、法定代表人,总经理,基金经理,风险控制人必须有从业资格证。必须通过《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》、《基金法律法规、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》两门考试;
2、新登记备案基金管理人时,必须要提交法律意见书。并且法律意见书必须由执业律师签字,且两名律师签字。
3、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。
4、具有实际办公场所。
5、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无犯罪证明
6、资本金实缴。
7、每年4月份之前,上传上一年度管理人财务审计报告。(如果备案后,不上传,协会将给予拉入异常名录)

备案后注意事项:
1、取消基金管理人备案证书及备案证明,以协会公示信息为准;
2、每年4月提交财务年度审计报告
3、按时进行信息披露。
4、通过备案的基金管理人6个月内未发布只基金产品的,取消基金管理人资格;
5、其他年度需要更新事宜。

审批基金管理人备案,出具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,联系董经理 135.224.65561。
专业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,出具基金管理人专项法律意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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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:2014年1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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