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价工程师考试
考试工作由人事部、建设部共同负责,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、考试科目和试题,组织或授权实施各项考务工作。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。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,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。全共设4个科目,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。
专业划分
考试共分土建,安装2个专业。
报考条件
凡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:
①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;
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。
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;
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。
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
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。
⑤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。